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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机防灾减灾应急作业工作预案
2023年第33期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当前农机防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3〕2号)精神,充分发挥农机应急救灾主力军作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8月15日印发《江苏省农机防灾减灾应急作业工作预案》,组织全省从早储备准备必要的应急救灾机具,从紧开展应急作业培训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应急指挥顺畅、机具调度到位、应急作业有序、情况处置及时、服务保障有力。现将江苏省制定的工作预案刊发如下,供各地交流学习。
江苏省农机防灾减灾应急作业工作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农机装备在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中主力军作用,建立高效运行机制,加强应急机具调度,强化应急培训演练,有效处置各类应急情况,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调度
(一)成立全省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指挥部。成立省农业农村厅分管厅领导担任总指挥,厅农机装备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厅农机行业发展处、农机装备处、农机监督管理处以及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省农机技术推广站、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省农机化服务站、省农机具开发应用中心、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江苏省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研究会商、指挥调度、协调处置全省农机防灾减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厅农机装备处,负责指导各地加强辖区内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制定、应急作业队伍建设、应急农机装备调度、应急能力提升等工作以及农机防灾救灾工作协调和落实。省级农机防灾救灾值班电话:025-86263311(24小时)、86381109(工作时间)。
(二)完善四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分建制完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省总队—市支队—县大队—一线队”四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旦发生灾情,按照“谁调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接受省总队、设区市支队、县(市、区)大队统一指挥。
(三)建立农机应急作业协同工作机制。农机防灾救灾工作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坚持“平战结合”,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与农业防汛抗旱工作牵头单位、交通运输、石油供应、公安交管、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宣传网信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维护作业秩序、保障作业用油、调用应急机具、提供气象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好农机防灾救灾保障工作。在重要农时或遇到重大灾害情况时及时公布市县农机作业热线电话,帮助农机手解决难题。
二、队伍建设
(一)组建一线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伍。设区市支队根据本地种植规模和灾害类型等实际,明确应急服务队建设规模与条件,县(市、区)大队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建立一线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纳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伍建设。服务队建设须布局合理、落地运行且应急作业服务能力覆盖所有农业生产乡镇。
(二)组建应急作业服务储备队伍。县(市、区)大队统筹协调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烘干收储及加工企业等作为预备力量,为应对突发重大灾害做好必要准备。支持和鼓励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参与农机应急服务队建设。
(三)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备案名录。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构建情况,形成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组织机构名册和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备案名录并向全省公布,各设区市支队、县(市、区)大队要认真核对完善信息并动态调整。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辖区内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队员和机具备案名录,要具体至每名队员和每台机具基本信息。
三、机具准备
(一)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机具清单。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辖区特点,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村逐户摸清辖区内应急作业机具底数,掌握应急作业机具尤其是履带式拖拉机、收获机械、粮食烘干机、农用水泵、植保机械等机具数量、存放地点、联系人等信息,做好机具登记造册,建立机具调度台账和本地应急作业机具清单。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建立辖区内汇总台账并报省级备案。
(二)加强应急作业机具供给。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地方财政支持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弥补防灾减灾机具缺口。特别是需要通过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来保障粮食收获、产地烘干能力不足的地区,务必增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应急作业机具保障能力。
(三)探索应急作业机具保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掌握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应急作业机具储备情况,探索建立应急储备设施装备共享共用机制;加强与农机产销企业主体联系,与相关农机产销企业签订应急作业机具保障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应急作业装备动态储备机制;加强区域内统筹和区域间协同,紧密联系相邻设区市、县(市、区),探索建立农机应急救灾机具供给和作业队区域间支援协作机制。
四、培训演练
(一)定期组织应急作业培训。省农业农村厅依托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开设农机应急作业技能专题培训,将积水强排、干旱抢浇、倒伏作物抢收、过湿地块作业、湿粮抢烘、农机应急改装等应急作业技能作为农机化培训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县(市、区)依托农机科技志愿者服务队和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经常性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进行机具维修保养、参数调整、专用零部件换装、机具应急改装等实操培训,使作业机手熟练掌握技能要点,提升防灾减灾作业技能水平。
(二)开展农机应急作业演练。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不同层次、不同规模、局部区域农机应急作业演练,农机应急作业演练采用“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进行,因地制宜开展积水抢排、干旱抢浇、倒伏作物和过湿地块抢收等作业演练,明确各类人员“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明确机具“调什么、怎么调、谁来调”,明确一线应急作业服务队“在哪作业、怎么作业、谁来保障”等,提高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应急指挥水平和应急作业能力。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农机应急作业演练。结合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五、情况处置
(一)收获期间出现集中降雨或连阴雨天气。在省农业农村厅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抢排抢收抢烘工作指导、信息发布和指挥调度。县(市、区)大队迅速摸排可调用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和农用水泵数量,引导农户机手选择适宜时机开展抢收作业,组织一线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开展粮食作物抢收、过湿粮食抢烘等作业。必要时发布用机需求信息、配套支持措施等情况;设区市支队、省总队接报后立即组织会商,根据需要调度其他应急作业服务队跨区支援作业。
(二)收获期间出现大面积倒伏或机具进地困难。当受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出现大面积粮食作物倒伏或农田积水机具进地困难时,在省农业农村厅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县(市、区)大队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田间开展指导,帮助机手掌握倒伏作物收获或应急作业技能;组织本地有能力的企业和农机维修点,抓紧对现有机具进行改装调整;组织一线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开展田间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粮食应急抢烘等作业。设区市支队、省总队接报后立即组织会商,根据需要视情调度履带式收割机跨区支援作业。
(三)持续干旱、严重冻害造成作物死亡以及较大病虫害。当发生大范围持续干旱和较大病虫害时,在省农业农村厅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县(市、区)大队加强组织调度,立即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加强抗旱保苗作业或植保作业。干旱、冻害等造成农作物较大面积死亡的,及时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开展灾后恢复补种作业,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相关情况,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协调各级财政制定农机防灾减灾应急作业相应补偿政策。通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统筹防灾减灾资金对纳入名录的应急作业服务队予以支持。对参与农机防灾救灾表现突出的农机服务组织优先支持参与实施相关涉农项目。
(二)加强服务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联系石油部门落实农机应急作业油料代储点建设和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加油优惠政策;协调气象部门开展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加强与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沟通,确保运输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及零配件车辆畅通无阻。
(三)加强宣传培育。积极打造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铁军”品牌,鼓励支持农机应急救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主流舆论引导作用,深入报道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服务内容,充分反映服务队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深入挖掘和梳理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典型事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良好氛围。